退伍创业十年没有优惠,退伍创业有优惠政策

由:admin 发布于:2024-04-30 分类:素质提升 阅读:17 评论:0

退伍军人创业有什么优惠条件

1、该军人办理营业执照的优惠政策如下: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(除建筑业、娱乐业以及广告业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、氧吧外)的,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,3年内免征营业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。

2、退伍军人创业补贴:退伍军人自主创业补贴5万以上,2年内免利息;办理工商执照等证件免费;3年内免收工商费和税收;荣立三等功者,县里奖励1000元支持创业,二等功者奖2000元,一等功者奖3000元等等。

3、申请退伍军人创业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为国家服务满一年,退役后3年之内;没有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2年以内;创业项目应为科技含量高、经济效益好、社会效益大的项目。

4、退伍军人创业贷款条件:退伍军人退伍时间为在退伍以后三年之内。退伍军人申请的贷款额度通常不超过五万元。退伍军人女性年龄不超过50岁,男性不超过60岁。借款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还款能力。

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?

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,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,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;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,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

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营业税、所得税等多方面。

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,最高可上浮50%。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,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,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,最高上浮20%。

义务兵退伍后就成为社会普通一员,做生意一般没有什么优惠政策。但如果符合城镇安置条件,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》,领取《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》的士官和义务兵,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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